您现在的位置: 金汇幼儿园 >> 信息公开 >> 公示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奉贤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迎世博、迎国庆“诗歌、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奉贤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迎世博、迎国庆

“诗歌、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工会文化建设,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培养教职工文化艺术人才,以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艺术作品迎接世博的到来以及国庆60周年,区教育工会决定开展奉贤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迎世博、迎国庆“诗歌、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畅想世博,喜迎国庆,展示风采!

二、征集对象

  区教育工会所辖的各学校在职工会会员, 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为诗歌、摄影、书法(含篆刻)、美术。

  2、作品必须围绕迎接2010年世博会,生动刻画广大教职工期盼世博、参与世博、奉献世博的精神风貌;围绕纪念国庆60周年,抒发广大教职工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真挚情感;围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展示新风采”主题实践活动,全方位、多角度、艺术化地展示奉贤教职工的时代风采;形象描绘各级工会在引领教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关心教职工群众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的精神风貌。

  3、作品应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诗歌必须是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820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写格律诗,也可写自由诗;作品必须感情真挚,语言精练,篇幅要求在500字(或50行)以内;作品必须注明题目、作者姓名、年龄、单位、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评选。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即200751以后)创作完成的。摄影作品一律选送8照片;书法、美术作品一律装裱或装镜框。

四、申报和奖励

  1、诗歌投稿用电子邮件,发到教师进修学院活动专用电子信箱:jxxyshibo@163.com。摄影、书法、美术作品由各学校工会统一组织推荐申报,统一填写申报表,并经审查盖章后连同作品一同报送教师进修学院(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附件2)。截止时间:2009820

  2、本次征集“诗歌、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分别评选,分别设奖,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颁发证书,并进行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奉贤区总工会开展的奉贤区职工迎世博、迎国庆“诗歌、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其中“摄影、书法、美术”项目根据组织推荐申报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六名。

  3、征集评选活动颁奖暨优秀作品展示由区教育工会择时举行。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工会成立教职工迎世博、迎国庆“诗歌、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征集评选工作组委会。

  主  任  何亦乐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    副主任  徐新国   教育工会副主席

  成      程      教育局妇工委主任  柏江虹    教师进修学院工会主席

  俞昌弟    教师进修学院工会委员

  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主任:柏江虹

  成员:  孙赤婴  朱勤华  徐 东  徐韧刚

  评选办将聘请市、区有关专家和专业老师组成诗歌、摄影、书法、美术四个门类的专业评审组,具体负责各门类的评审。

六、活动要求

1、各级工会要把征集评选活动,作为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职工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予以落实,充分发挥教职工文化在提升教职工素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通过征集评选活动,真正选送一批教职工优秀文化作品。

  3、在组织推荐申报中要注意挖掘在各学校教职工中的文化艺术人才和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