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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汇幼儿园200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工作实施方案

金汇幼儿园200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奉教[2009]133号《关于做好奉贤区教育事业单位2009年度考核及行政奖励工作的意见》和奉贤区教育局《关于奉贤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年终考核奖励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激活分配机制,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骨干教师作用,促进我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幼儿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就本年度奖励提出以下方案:

一、奖励考核对象:我园本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核奖励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2、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工作绩效的考核,拉开奖励档次。对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人员给予特殊奖励。

三、考核奖励档次:

1、类别:分为管理岗位、教学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及后勤岗位四类。

管理岗位:幼儿园党政副职以及教育局批复同意的园人事干部。

教学岗位:各班班主任

教学辅助岗位:总务干事、财务、保健、档案管理、图书

后勤岗位:营养员、保育员。

2、等级: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3、比例:一等奖为各类考核人数的20%;二等奖为各类考核人数的70%;三等奖为各类考核人数的10%

4、等级系数、人数、奖金额计算:

等级比例(岗位、 系数)

一等奖20%

二等奖70%

三等奖10%

管理岗位

1.6

1.55

1.45

教学岗位

1.6

1.5

1.4

教学辅助岗位

1.5

1.4

1.3

后勤岗位

1.5

1.4

1.3

四、考核奖励标准:

一等奖:

1、年度出勤全勤。

2、模范执行全园教职工师德考核标准和岗位职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师德优良,幼儿、家长、幼儿园评价较高,成为教职工学习的表率。

3、积极主动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为幼儿园作出重大贡献。

4、能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教育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实绩显著。

5、在教职工中能起到积极的骨干、榜样、带头作用。

二等奖:

1、年度病事假累计不超过22天(含22天)

2、积极执行本园教职工师德考核标准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师德合格以上。

3、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活动,能钻研业务,有上进心。

4、较熟练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掌握任教年龄班的幼儿年龄特点和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有实绩。

三等奖:

缺勤累计22天以上者为三等奖。累计超过22天者为三等奖并相应按实际上岗月份及工作实绩计算奖金。(病假、事假、产假等)

五、考核奖励方法:

1、为保证本次考核奖励活动的公正性,确实体现奖励原则,一等奖人选由教职工民主推荐,并无记名投票选举,经考核小组民主集中确定最终奖励人员后,公示一周。

2、建立组织机构:建立幼儿园考核小组(5人):陆芳、王晨、陆春华、潘建芳、陈彩红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本年度调离本单位人员不属于考核奖励范围。

2、新进人员、年内退休人员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月份予以奖励。

3、本年度年终奖励以局指导意见和本奖励办法为准。原年终考核办法自行取消。

                                                                        

 金汇幼儿园

                                                                         2009年12月14